文化艺术的支柱产业,培养中原地区音乐表演人才
专业名称:表演艺术
隶属院系部:音乐系
学历层次:专科
学制学位: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牢固掌握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各类文艺团体、相关社会文化部门、音乐教育战线胜任音乐表演、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音乐教学、艺术实践创新及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社会较高层次的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知识结构 (1)系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表演和音乐鉴赏的能力; (2)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科研和艺术创作的能力; (3)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完备的知识结构,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初步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宽阔的文化、艺术视野。 2.能力要求 (1)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综合能力,具有在演唱、演奏、舞蹈等方面的单项表演能力; (2)具有一定的艺术活动的组织和编导能力;胜任社会文化团体、音乐活动等的艺术指导和排练工作; (3)具有从事现代音乐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学能力;胜任社会、学校音乐教学工作。
主干课程:
基础乐理、中国音乐史与名作鉴赏、西方音乐史与名作鉴赏、视唱练耳、形体训练、声乐、钢琴基础、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学、合唱指挥、音乐美学基础、钢琴即兴伴奏。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合唱团艺术实践,曲艺团艺术实践,管乐团艺术实践,舞蹈团艺术实践,电声乐队艺术实践,毕业设计(含实习)。
专业特色:
表演艺术专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增强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结合社会需求,构建了“五三教学模式”,即“五团队”实践能力和三个针对性技能培养。“五团队”指:“合唱团”、“管乐团”、“曲艺团、“舞蹈团”和“电声乐队”;“三能力”指台上能“说”、能“唱”、能“奏”、能“弹”、能“跳”,台下能“编”、能“写”、能“导”、能“评”,台后懂“声”、会“光”、懂“电”、能“制”;以达到“技能拓展、能力提升”的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在培训机构从事声乐、器乐、舞蹈、语言等方面的教学工作; 可担任文艺演出团体、企事业单位演员; 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社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研究、编辑、评论和管理等工作; 可在各县市文工团、歌舞团、电视台、群艺馆、文化馆,企事业单位、学校、音乐培训单位就业。
技能证书:
技能证书:可考取教师资格证、演员证、编导证等证书; 基本技能证书:可考取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等证书。
学时学分分配/部分主讲教师/部分教学设施:
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时 | 比例(%) | 学分 |
公共基础课 | 必修 | 声乐 | 926 | 44 | 53 |
器乐 | 926 | 43 | 53 |
舞蹈 | 926 | 42 | 53 |
专业基础课 | 必修 | 声乐 | 884 | 42 | 52 |
器乐 | 884 | 42 | 52 |
舞蹈 | 884 | 40 | 52 |
专业课 | 必修 | 声乐 | 71 | 3 | 4 |
器乐 | 85 | 4 | 5 |
舞蹈 | 136 | 6 | 8 |
任选课 | 选修 | 声乐 | 240 | 11 | 13 |
器乐 | 240 | 11 |
舞蹈 | 240 | 12 |
集中实践(周) | 必修 | (41周) |
| 41 |
合计 | 声乐 | 2121 | 100 | 163 |
器乐 | 2135 | 100 | 164 |
舞蹈 | 2186 | 100 | 167 |
原标题:郑州科技学院表演艺术专业-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