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
1. 农村户籍学生凭户籍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城市低保证、残疾证明等认定。
3. 非学历教育学
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同级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学籍审查,然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四、发放办法
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储蓄卡或存折,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原标题: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