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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14日20:31  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

 

 

一、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

1. 农村户籍学生凭户籍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城市低保证、残疾证明等认定。

3. 非学历教育学

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同级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学籍审查,然后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四、发放办法

 各中等职业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储蓄卡或存折,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原标题: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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