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和要求):
一、德育合格;
二、按成绩和德育情况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中山市户籍、学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
三、按成绩和德育情况择优录取符合政策的本省外市和外省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或往届生。
四、本省外市及外省市户籍学生报读我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其中一方)在中山有缴纳社保记录;
2、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中山有效的居住证;
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长或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中山房产证;
4、符合政策照顾的学生(须提供有关证明)。
五、中高职对口三二分段专业,三年后参加转段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有关文件的报考资格要求;
原标题:中山市旅游学校录取原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