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招生面试办法
根据《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面试办法。
一、面试科目、分值及具体要求
1.面试科目:声乐、舞蹈(或器乐)、美术、语言表达。
2.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 科目 | 声乐 | 舞蹈 (或器乐) | 美术 (素描) | 语言表达 |
分 值 | 50分 | 50分 | 50分 | 50分 |
3.具体要求
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范围内任选一首歌曲进行清唱。
舞蹈(或器乐):考生自选舞蹈片段进行表演或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伴奏音乐磁带或VCD、CD光盘自备,除钢琴之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带。
美术:考生临摹一幅由考场提供的素描作品。除画纸、画板外,铅笔、橡皮、透明胶带等由考生自带。
语言表达:考生在指定的幼儿故事范围内任选一个故事进行讲述;接受仪表仪态目测考核与现场提问。
二、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组织: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委托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办和相关招生学校予以配合。
2.报名:由考生所在学校具体组织,与学业考试报名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名信息采集要求准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日程 | 考生县别 | 面试地点 |
5月10日 (星期六) | 莲都、青田 |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
5月11日 (星期日) | 松阳、遂昌、 景宁、云和 |
5月17日 (星期六) | 缙云 | 缙云县教师进修学校 |
5月18日 (星期日) | 龙泉、庆元 |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
4.评委组成:评委由市教育局统一抽调专业教师组成。每科评委由5~7人组成。
5.面试流程:报到――美术考试――声乐、舞蹈(或器乐)、语言表达――考生办理签离手续。
6.计分办法:评委要熟悉评分标准,在各科分值范围内严格按评分标准打分。计分时去掉高分和低分,计算平均得分(保留1位小数)。
7.美术阅卷:集中到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统一阅卷。
8.成绩统计与公布: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负责面试成绩的统计,市招考中心负责面试成绩的统计监管与成绩公布。
三、考试工作纪律
1.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和规定,严格遵循操作规程。
2.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允许串岗、脱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除评委、巡视领导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评委要坚持对所有考生统一评分尺度,评委之间不得相互商讨、暗示,要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不打人情分。
4.考试分数不得随意涂改,若确需更正则要在更改处签名。评委打分后必须要在评分表上签名。
5.考试期间,所有评委及考场工作人员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统一保管。评委及考场工作人员午餐、午休期间不得离开考区。
6.评委和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吃请,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钱物。凡发现在面试期间有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工作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
四、安全管理
1.考点学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预案。必要时要请当地公安部门派员协助配合。
2.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各考生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有五人以上参加面试的学校要落实专人带队,五人以下的要通知考生家长陪同。
3.建立考生安全信息档案,考生离开考点要办理签离手续。
附件2:
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招生面试科目评分标准
声乐(50分)
A等:45―50分。嗓音条件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音域宽广,音准、节奏正确,音乐乐感好;歌曲演唱完整,演唱感染力强;曲目有一定难度。
等:35―44分。自然嗓音良好;歌唱姿势正确,体态自然大方;音准、节奏正确;歌曲演唱完整,有一定的表现力。
C等:20―34分。歌唱姿势正确;音准、节奏尚可;能够较完整地演唱整首歌曲。
D等:20分以下。节奏差,音准差,嗓音条件差。
舞蹈(50分)
A等:45―50分。能够准确把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优美,节奏清晰;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
等:35―44分。基本掌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节奏掌握良好;有一定表现力。
C等:20―34分。体态放松不僵硬,动作基本协调。
D等:20分以下。体态僵硬,动作协调性差,节奏不清晰。
器乐(50分)
A等:45―50分。演奏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好;有良好的乐感;具备较高的演奏技巧,表现力强;演奏气质良好;演奏作品有一定难度。
等:35―4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节奏准确;乐曲表现完整;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和演奏技巧。
C等:20―34分。演奏方法基本正确;节奏稍差;能较完整演奏一首乐曲;表现力一般。
D等:20分以下。演奏方法不正确;音准、节奏差;不成曲调。
语言表达(50分)
仪容仪表(10分)
A等:9―10分。符合《学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行为举止大方,有礼貌,着装得体。
等:4―8分。符合《学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五官较端正,行为举止恰当,懂礼貌,穿戴整洁。
C等:4分以下。基本符合《学前教育考生考前基本要求》,身材明显矮小,衣着、行为举止欠得体,有染发、戴耳环等不合适修饰。
讲幼儿故事(20分)
A等:16―20分。发音标准,语言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肢体语言配合恰当,仪态自然大方,表现力强;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等:11―15分。发音偶有失误,语言比较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完整;有一定的肢体语言配合,表现力较强;感情比较充沛,富有较强的感染力。
C等:6-10分。发音失误较多,语言基本流畅;讲述思路清晰,情节较完整;富有一定的感染力和表现力。
D等:5分以下。发音不标准,语句欠连贯,情节不完整,缺乏感染力和表现力。
回答问题(20分)
A等:16―20分。表达清楚、简洁,遣词造句恰当,有逻辑性,富有感染力。
等:11―15分。表达比较清楚、简洁,遣词造句尚可,较有逻辑性,有一定感染力。
C等:6―10分。表达比较清楚,但不够简洁,遣词造句较差,逻辑性不强,缺乏感染力。
D等:5分以下。表达不清、累赘,缺乏逻辑性。
素描(50分)
评分细则 | 评分等级及分值 |
1.构图适中饱满(10分) 2.透视、比例、结构准确(10分) 3.整体主次处理得当(8分) 4.物体立体感、空间感强烈(20分) 5.整洁度(2分) | A | | C | D |
50~40分: 构图适中饱满,形体结构比例、透视准确,主次明确,表现手法熟练。 | 39~30分: 构图较好,形体准确度较高,主次较明确。 | 29~15分: 构图一般,形准欠佳,物体塑造的立体感、空间感及主次不太明确。 | 14~0分: 无构图安排,形准差,不具可识性,画面效果差、脏,线条零乱,整体感差。 |
附件3:
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招生面试声乐曲目库
1.童年 2.雨花石 3.每当我走过老师的窗前
4.外婆的澎湖湾 5.握别 6.樱花
7.摇篮曲(舒伯特 曲) 8.长城谣 9.歌声与微笑
10.思乡曲 11.二月里来 12.康定情歌
13.大海啊,故乡 14.问 15.摇篮曲(勃拉姆斯 曲)
16.七子之歌――澳门 17.渴望春天 18.踏雪寻梅
19.红河谷 20.西风的话 21.我爱我的台湾
22.月之故乡 23.北风吹 24.牧马之歌
25.校园的早晨 26.茉莉花 27.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28.美丽的村庄 29.我是山里小歌手 30.幸福在哪里
31.爱我中华 32.雪绒花 33.难忘今宵
34.我的祖家是歌乡 35.阿西里西 36.歌唱祖国
37.十送红军 38.在那东山顶上 39.小背篓
40.给未来一片绿色 41.祝福祖国 42.让世界充满爱
43.我爱你,塞北的雪 44.掌声想起来 45.烛光里的妈妈
46.祝你平安 47.童话 48.真心英雄
49.隐形的翅膀 50.我的中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