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 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专业方向选修、合唱(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
选修方向或板块:
1、形体舞蹈:第一学年限选,第二学年任选。
2、兴趣与特长选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作曲理论、音乐学研究、计算机音乐、舞蹈、合唱指挥等,限选一门。
3、器乐合奏:包括民乐合奏、管乐合奏、弦乐合奏、电声乐合奏等,限选一门。
4、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基础:限选一门。
5、歌曲分析与写作/小型乐队编配:限选一门。
6、音乐技能与理论扩展:包括音乐学概论、和声与曲式分析、综合音乐史论、钢琴编配与伴奏法、复调音乐、电脑音乐基础、合唱与指挥基础(选)、声乐文献与教学法、钢琴文献与教学法,至少选四门。
7、文化与艺术素质提高:包括舞蹈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中外文化名著导读、音乐文化学、艺术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音乐专业外语文献选读等,至少选三门。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1--2周。
就业去向:毕业后到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业俱乐部、广播影视、各类学校等与音乐表演相关的部门从事表演、编导、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原标题:湛江师范学院音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