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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2019年06月13日13:13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参加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阅读: 2次  

学院今年继续开展了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综合测试已在3月份完成,共有371名考生入围,入围名单已向社会公示。

1.三位一体招生计划

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只招收参加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总计划数为75名,具体招生专业(类)、计划如下表: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2.三位一体入围考生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为其入围的相应报考类别中所包含的专业(类),且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填报英语、商务英语、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新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新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 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建议考生填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时,填满符合考生选考科目的专业(类)或专业服从调剂。

普通类提前未被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高中学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4.录取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该考生入围报考类别中招生计划未满专业(类);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到未满专业(类),直到满额。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中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被录取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护理学专业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相应报考类别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报考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进校后的管理

三位一体学生入学后,与其它学生在各项政策上一视同仁。如毕业文凭、学费标准、转专业等政策都一样。


 
原标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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