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广东省百越职业培训学校将举办2020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班,帮助省内考生理解本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和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提升通过考试能力。
一、【课程介绍】
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3、考试方式: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二、【证书价值】
1、等同职称(级),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享受相应职称(级)待遇。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人社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水平证书。2、升职加薪。获取国家职业水平证书,应聘敲门砖,升职加薪。3、能力提升。系统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成为优秀社会工作。4、积分/技能落户。落户加分或技能落户,享受买房买车,子女上学平等待遇。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注: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培训收费】
名 称 |
级别 |
培训费 |
教辅费 |
面授班 |
网络班 |
强化班 (面授+网课)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助理级 |
2780 |
200 |
2980 |
1380 |
3860 |
社会工作师 |
中级 |
3780 |
200 |
3980 |
1960 |
4680 |
以上费用不含报考费:客观题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五、【报名资料】
身份证,大一寸白底相片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