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2014年04月07日15:31  长春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落实我校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我校年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我校招生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我校2005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章程,建立完善的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投档组、阅档组、技术组、安全保卫组、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提高认识,加强廉正教育 

    由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全程纪律监察工作。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调整计划备案制度、亲属高考回避制度和招生督察等制度,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违反高校招生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开招生计划、各专业学费标准、录取低分数控制线及录取专业级差、志愿级差、录取新生名单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四、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阳光工程目标的实现

    (一)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具体如下:

    1、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2、招生录取现场分投档组、阅档组,均采取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要凭工作证件出入招生录取场地,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

    3、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操作计算机,严格按照工作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和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

    4、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团结协作,认真负责。

    (二)建立接待考生来信来访机构,设立考生咨询、申诉电话,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及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分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考生分数和专业录取级差,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从一志愿开始依次录取,满额为止。如果需要开二、三志愿,经请示招生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后确定专业录取分数级差并对一志愿进行调整。

    (三)各院系部组织有关人员阅档,发现问题及时与投档组联系解决。

    (四)重大事项由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录取工作流程 

    (一)一志愿录取启动、查询各省招生服务器,浏览各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安排及第一志愿考生分布情况;启动高校子系统,网上登录;与各省招办联系确认投档已开始之后,下载院校一志愿考生名单,同时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表格或图像信息)。投档组按专业预投档;阅档组阅档,组长审核。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省招办上载一志愿预投结果,同时上载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

    (二)二志愿录取除将下载数据与原上载数据进行比较,删除已退档考生信息, 确定录取分数级差及是否对一志愿进行调整之外,其余步骤同上。

    (三)全部录取结束后,上载录取名单,由省招办审批。

    (四)审批结束后,填写录取通知书、新生名单,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有关材料。

 

 

                                                                                                                                      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原标题: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手机版: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