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师。
(二) 核心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外音乐史与欣赏、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学、心理学等。
(三) 职业资格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和专业技能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
(四) 校内实训建设:
琴房、形体房、演播厅、多媒体音乐教室、大礼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