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招生简章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振兴行动,落实国家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启动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要求,大力推进我省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人才的作用,创建学习型企业、增强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强企业职工人力资源开发,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及评价工作,云南昆明瑞艺职业学校长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云南昆明瑞艺职业学校是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专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培训及鉴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职业(工种)及级别
申报 对 象范围:全省各类企业、部队、学校、社会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技术人员及就业前人员。
职业(工种)工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所规定的相关职业工种。
级 别: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
二、申报条件
依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工作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2、获得两年制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技能鉴定。
(二)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2、申请中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小学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8年以上;初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7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6年以上;大专(非所学专业)以上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5年以上。
3、获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者、获得三年制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者、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技能鉴定。
(三)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资格鉴定。
2、申请高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小学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5年以上;初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4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2年以上;大专(非所学专业)以上文化程度者,其申请之日前的专业工种年限在10年以上。
3、获得高级技工学校主体专业毕业证书者、获得职业学院主体专业毕业证书者,可以申请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四)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持有所申报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者。
2、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名次。
3、省级技能竞赛第一名的劳动者。
三、培训、考核和发证
培 训:依照国家职业标准,按规定组织培训。
考 核: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项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考核还须提交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发 证: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工种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登录云南劳动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四、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根据各相关单位报名人员情况,另行通知具体的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或原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大一寸照片2张、小一寸照片4张;
3、《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个人申请表》(附表一,初、中、高级填写)、《技师资格社会化考评个人申报表》(附表二,技师填写)、《高技能人才社会化考评个人申报表》(附表三,高级、技师填写)各一份。(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可向报名联系人索取)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331444
报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圆通街41号“昆明第一职业中专”教学楼5楼5-10
(圆通寺斜对面―圣爱中医馆隔壁)
原标题:云南劳动经济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