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云南大学是中国西南地区建立早设立法律院系的高校之一;1931年设立法科,1933年成立法律系。王伯琦、周新民、杨鸿烈、瞿同祖、费孝通、张耀曾、陈盛清、陈绍源等大师曾于此执掌教鞭。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云大法律系整体搬迁至重庆,与其他高校法律系共同组建西南政法学院。1980年,云南大学法律系重建并于次年开始招生;1999年成立云南大学法学院,是目前中国西南地区层次高、专业齐全、培养人才规模大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之一。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云南大学法学院已为社会输送了一万多名毕业生,为国家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云南大学法学院每年招收本科生200余人,现有在读本科生学生944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70余人,博士研究生20余人,外国留学生(研究生)20余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500余人。法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人,专任教师73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29人,讲师34人,有博士学位31人,硕士学位24人,40 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全部达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云南大学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教研室、宪法行政法教研室、刑事法学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与国际法教研室5个教研室,设有法学专业。2012年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云南大学法学院成为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学位点建设上,1993年获得经济法硕士点,1995年获得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点,2000年获得在职法律硕士和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03年与民族学学科联合申报,获得民族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2016年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校内调整获得成功,云南大学法学院即将成为目前国内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单位之一,也是目前中国西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少数单位之一。
云南大学法学院重在培养具有坚定的法治信念、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开阔的国际视野、熟练的法律实践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学院拥有300多旁听席的标准审判法庭,能充分满足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除了学校图书馆外,法学院还拥有一个藏书10多万册的法律图书馆,并专门购买了HeinOnline 法律期刊全文数据库、Westlaw 法律数据库、台湾月旦知识库等法律数据库;法学院还同三十多家法律实务部门共建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充分保障了学院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开展。近年来,云南大学法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校际交流合作,与国内多所著名大学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与美国佛蒙特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大学、中正大学、铭传大学等知名大学展了持续而深入的学术交流,并与德国萨尔大学开展了研究生交流培养项目。学院教学科研并重,建成研究教学型学院;实现本科教育优质化,专业硕士教育职业化,法学硕士教育精英化;跻身西部地区高水平法学院行列,成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南亚、东南亚有一定影响的法律教学、研究基地。借改革发展之机,结构调整,开拓创新,培养高素质的卓越法律高级人才。以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为先导,以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关键,深化改革,更新观念,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快发展。
1. 法学专业
云南大学法学专业以"协同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为宗旨,坚持厚基础、宽口径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通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课程体系,重点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着力培养造就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能够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高素质卓越法律职业人才。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良好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要求包括:
1.扎实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充分认识法制建设的趋势,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各类法律问题;
2.全面了解各类法律职业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流程,能够熟练处理不同类型的法律实务工作;
3.了解法学前沿理论,掌握法学基本研究方法,具备一定的进行社会调查和学术研究的能力。
课程设置如下
(一)专业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法律史、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学前沿与学术训练系列讲座。
(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实务;2.模拟法庭;3.模拟听证;4.法律诊所;5.法律援助;6.律师实务;7.立法工作实务;8.行政执法实务;9.司法实务10.学年实习;11.毕业设计(含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
该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可到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有关的法律工作,也可到有关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法学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