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专业代码:130202 学科门类:艺术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基础知识、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音乐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教学管理及在文化艺术交流传播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一)知识要求
1.通识知识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2.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系统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中外音乐史知识,了解世界音乐和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
3.专业知识
掌握关于音乐、舞蹈的基本理论;了解经典作曲家、舞蹈家和经典作品;掌握音乐、舞蹈编创基本原理以及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音乐研究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二)能力要求
1.学习能力
具有查阅本专业中外文献或其他资料、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具有一门外语的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
2.实践能力
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艺术作品鉴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视唱、视奏和听辨能力;具备一定的指导排练合唱能力、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在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音乐教学或从事文化艺术传播交流的能力。
3.思维能力
具有正确分析、判断和推理事物的能力,具有较好的逻辑推理能力与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
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初步形成研究中外音乐艺术的能力,提出新思路、新观点,并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原则上进行创新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文化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愿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较高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及艺术素养,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实干创新的精神。
2.身心素质
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而健康的体魄,保持良好心态,具有健全的心理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为4-6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四、毕业低学分要求
170学分
五、主干学科
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六、主要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 、歌曲写作与改编、合唱与指挥、钢琴基础、声乐基础、新三百工程等。
◆音乐教育(师范类)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和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以及在社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群众文艺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规格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新发展趋势。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获得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5、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三、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扎实地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的新发展情况,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具有音乐教师应具备的良好的知识结构、基本功,能适应中等学校、中小学教学的能力。
2、掌握音乐专业所需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的素质,获得从事音乐教育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
3、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的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舞蹈表演和编创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具有在中等学校、中小学组织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
4、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形成初步的音乐教学实践能力。
5、通过学科的相互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人文和艺术修养。
四、专业特色
1、形成了“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的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了面向两个专业方向、培养三种能力、训练四顶技能、胜任三种岗位和拥有五种证书的人才培养特点。
(1)体现以理论和技能为主的专业方向;
(2)注重三种能力的培养:音乐教学能力、群众文艺活动指导能力和音乐活动的表演能力;
(3)加强四项技能的训练:钢琴演奏技能、声乐演唱技能、舞蹈表演技能和乐器演奏技能;
(4)培养学生胜任三种岗位:音乐教学管理、群众文艺活动管理与指导、音乐表演管理;
(5)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和等级考试密切结合,通过教学使学生获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
五、主干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基础和声、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形体舞蹈、钢琴伴奏、配器。
原标题:新余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简介和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