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师学院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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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4日08:27 湘潭技师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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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我院的学生均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注册,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招收中、高技对象的要求:
(1)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0米以上(旅游与酒店管理1.56米以上)裸视力0.8以上;
(3)年龄15—20周岁的城乡青年;
(4)高中、职高、中技(专)毕业生就读高技大专类别的,学制三年;初中毕业生就读高技大专类别的,学制四年。
3、招收技师类专业对象的要求:
(1)往、应届高中、中专、中技毕业生,修满4年考试合格者可获得预备技师资格证书和技师学院毕业证,有条件者可自愿参加,录取者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南商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或湖南纺织职工大学大专毕业证。
(2)大专、高职、高技相应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或通过自学或其它培训方式取得相应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专业的或,其教学方法采用模块教学,考试合格者可获预备技师资格证书,时间上课,每年集中两次技能实训,后一个学期完成毕业设计和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学制2年,学费3800元/年。
4、招收本科类管理专业对象的要求:
(1)往、应届高中毕业生;
(2)此专业与湖南商学院合办,成绩合格者颁发本校本科毕业证和SMAT证书(中国销售经理专业水平证书)。
5、根据国家政策高技、中技类专业可享受2—3年减免学费。
6、涉农专业(中职类)根据国家政策免收学费。
7、新生入学,学院即与学生、家长签订推荐就业合同,毕业后学院保证推荐就业。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提前半年或一年下厂带薪实习。
9、招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单独开班,学生可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选择相近专业就读。
原标题:湘潭技师学院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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