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制四年就读校区:校本部
(一)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拥有经济、管理、法律和保险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胜任保险营销、保险公司管理和风险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 核心课程:社会保障学、保险学、风险管理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保险营销学、精算学原理、保险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