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公安局锡公户〔2005〕8号文件关于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户口管理的意见规定:我市“中专技职院校‘半年内未落实接收的单位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我校为方便毕业生落实户口,特将户口落实办理程序告之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户口留在无锡
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携以下材料办理;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③市劳动保障局鉴证的劳动合同一份;
④档案一份(封好口);
⑤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2张本人身份证照片;
⑦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意:①,②,④由学校提供
携带材料(①,②,③)项,到市职介中心开具《技工学校城乡兼招毕业生分配介绍信》,之后,再携带材料(④,⑤,⑥,⑦)到市劳动局挂靠。
二、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
携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到无锡市长江路派出所办理迁出,凭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落户。
办理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0日,逾期请至招就办咨询。
咨询电话:0510-82114467
无锡宏源技师学院
2013年7月1日
原标题:无锡宏源技师学院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