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掌握扎实的金融学、医学、保险学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医疗保险、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的复合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就业情况:就业单位为社会保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各级金融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风险管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