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培养能够胜任在各级国家机关、公共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在高校及科研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业务要求:毕业生应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和中国政府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政府目前工作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和法律,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并具备进一步学习深造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身体健康。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
三、总学分额定
总学分为155。具体分配如下:
(一)课堂教学学分:140学分,2613学时
每个标准学期为20周,其中课堂教学18周,考试2周。
(二)实践教学学分:15学分
1.军 训 2周 1学分;
2.社会实践 4周 2学分;
3.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 2周 1学分;
4.学年论文 第2学年 1学分;
5.专业实习 10周 4学分;
6.毕业论文 6周 6学分。
四、课程设置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需要,本专业课堂教学课程体系由通识课和专业课构成,通识课和专业课均分别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通识必修课35学分。
专业必修课由13门课程组成,38学分。
专业选修课限选至少32学分。
通识选修课限选至少24学分,其中,人文素质类4学分,哲学社会科学类12学分(其中,哲学概论、经济学概论、社会学概论、历史学概论、逻辑学概论、人类学、金融学等7门课限选6学分),自然科学类2学分,法学类6学分。
任选至少11学分。任选学分可以选修专业选修课,也可以选修通识选修课。
五、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
社会实践共4周,安排在第四学期期末;专业实习共10周,安排在第七学期。
六、科研
为培养学生研究与分析问题的能力,参加社会实践须撰写调查报告、第二学年须撰写学年论文、专业实习应提交实习报告。课堂教学学分修满后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七、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必修课必须考试,选修课一般为考查。考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口试和考查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