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通过信息教育手段掌握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与管理并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能在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信息处理和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农业经济、管理学原理、企业经营管理、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货币银行学、经济法。
四、学制、毕业学分
毕业学分:实行学分制。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即准予毕业。高起专、专升本毕业学分为80学分;高起本毕业学分为150学分。
五、加修与免修说明
1、跨专业报考该专业本科,实行专业基础课补修制。即总学分不增加,补修课程的学分可以顶替通用基础课或选修课的学分。具体加修课程为: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
2、对于入学前所学的专科或本科课程与该专业层次、课程相同的,按照免修规定,实行相关课程免修制。
六、关于任选课的说明:
1、任选课中的“地方特色课”是指有条件自主开课的教学站,通过申请并经过学院审批同意后开出的地方特色课程。学生除选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外,还可以选地方特色课程,其学分进入总学分的计算。如没有条件自主开课的教学站的学生则可以全选学院的公共选修课。
2、学生选修的地方特色课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