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舞蹈专业为我校发展的重点专业,主要为全国各地各专业表演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文化艺术人才。
二、招收专业、名额、学制及性质:
专业 | 名额 | 学制 | 学历 |
舞蹈(中国舞)表演 | 30 | 6 | 中专 |
所有学生(本市市区学生除外)入学时可迁转户籍关系,学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分别发给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文凭。毕业时学校择优推荐,实行自主择业。
三、招收范围、对象及条件:
1、 招生范围:全省范围内招生。
2、 招收对象及条件(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培养前途。(2)六年制专业招收小学毕业生,年龄在14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小学五年级。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 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舞蹈表演专业在苏州市艺术学校报名点(地址:苏州市新区滨河路1859号,邮编:215129)。
3、 报名手续:(1)填写《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核发《准考证》;(2)需交报名费10元;(3)报考舞蹈表演(小学)专业的考生,需由父母陪同面报。
五、考试:
1、专业考试(1)考试手续:①考生须出示本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②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六张;③须交专业考试费50元。
(2)考试内容:舞蹈表演专业:自选舞蹈节目表演片段(不限舞种,2分钟左右,自备伴奏带和道具),舞蹈形体模仿能力和音乐节奏模仿。
(3)考试形式:口试、面试。
(4)考试时间及地点:2007年4月14日。舞蹈表演专业在苏州市艺术学校内。
2、舞蹈专业考生不参加文化考试。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办会同省文化厅共同负责。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成绩,结合品德和体检情况,按省招办规定,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舞蹈专业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名单经省文化厅审核,报省招办批准后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时间:列省重点高中录取之后的省部属中专(艺术类)学校提前录取批次。
七、其他:
考生报考时往返住宿、车旅费自理。考生材料一律不退。新生入学后,需按国家规定交纳学习、生活等费用。
附:苏州市艺术学校报名点电话:0512—68240560、0512—68242673(转11或12分机)
苏州市艺术学校
200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