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辽财教(2012)915号文件,以下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
★ 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低保证),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学费先垫付后报销。
★ 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每年1500元,共两年。
2、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困难学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
★ 入学签订就业协议。在学生、家长、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人人成才,人人就业。
★ 学生毕业后,由省人社厅发放就业派遣报到证,可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可落户在沈(无额外费用)。
★ 2010年人社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技工院校毕业生可考录公务员。
★ 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明确指出,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