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
本科,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该专业学生入校后,依据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分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学(音乐理论)2个方向进行培养。
①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全面,具备音乐教学所必须的演奏、演唱示范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热爱音乐教育事业,人文素养良好,在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中从事音乐教学及相关工作的优秀教师、教育管理者和未来教育家,以及继续深造后能在高校、科研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声乐、钢琴、器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学校音乐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等。
②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充分的音乐分析能力和音乐学修养,具备进一步提升专业学历的潜能和素质,能够在演出团体、艺术研究机构、网络媒体等与音乐行业有关单位从业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音乐美学与批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概论、音乐学概论、音乐论文写作、西方音乐英文文献导读。
原标题: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音乐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