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师范)
本科,学制4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一)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力与人文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与训练,使学生掌握扎实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广泛的专业研究兴趣,能够在中小学承担和胜任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 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心理测量、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指导、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学校心理辅导、学习心理学、儿童发展、中学生认知与学习、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等。
原标题: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