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的招生、培养和毕业生录用机制。
根据这一要求,我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编制。由省公安厅以3年为周期测算本地公安机关年度警力需求及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综合考虑自然减员、职位空缺以及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淘汰人数情况,按照公安专业学生毕业时公安机关年度录用人民警察计划的一定比例编制公安专业生源计划。
原标题: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