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或本科学生重新入学后,原所获学分的课程与现专业教学计划课程一致时,已经考 核合格课程按照《上海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课程免修免考的规定执行。原所获学分的课程与现专业教学计划课程不一致时,即取消获课程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