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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助学经费资助流程

  2017年01月02日16:57  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确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德育分管副校长副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由德育处,教导处、财务室协同操作,各司其职,共同执行,确保学生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为了规范操作,有效的落实帮困助学政策,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对申请、受理、核实、审定、发放、备案等环节,建立起相应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程序

 1.“帮困助学”实行每学期申报制度。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凡符合帮困助学对象的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新学期开学初递交班主任,同时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农村户口、海岛居民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家庭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等

 2.对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在籍学生,本人不需要进行申请,由学校根据学生学籍情况统一进行申报。

 二、审核程序

 1.申请材料先由班主任核实,根据不同申请对象,核实不同申请材料,材料核实后报各校区德育处进行审核。

 2.德育处组织审核,通过上海民政网(www.shmzj.gov.cn)核实低保情况,审核其他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

 3.德育处核实、审核后,由德育处老师将受助对象进行造册,并与教导处核对、确认该生学籍,并将汇总表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定、备案、归档。

 三、发放程序

 1.对农、海、低家庭学生,实行免缴政策规定的学费和书簿费。

 2.对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由各德育处老师造册,与教导处核对学籍后,经分管校长审核签名后再经校长终审核签名,财务室将资助金按月平均发放,转入学生银行卡。(暂不能申领银行储蓄卡学生,按沪教委职(2010)21号文规定方法发放)。

 3. 对符合享受学校助学金的学生, 由政教处老师造册,经分管校长审核签名后再经校长终审核签名,助学金以发放现金的形式由学生签收。

 4. 对既符合“专业奖励”又符合“帮困助学”条件的学生,采用求高不求低的原则,按高的标准发放。

 5.错过申报日期的困难学生,学校经核实情况后,对符合帮困条件的学生,及时发放。

 6.对中途退学的学生,教导处及时注销其学籍,同时通知德育处终止其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四、上报程序

 1. 按月通过“全国信息系统”维护受助学生的名单,实际受助学生与系统数据保持一致。按时通过“上海信息资源库”提交受助学生的名单和学期发放报表。

 2. 每学期,按时、准确上报资助专项经费的使用结算报表。


原标题: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新生助学经费资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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