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境外访学资助。
二、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还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其余学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
3.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8万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
4. “三助一辅”岗位
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
5. 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重点资助研究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的创新研究与实践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立项数量和资助金额以当年的项目申报通知为准,一般资助额度为3000元/项。
原标题: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