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在工商、金融、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财务、金融管理的专业实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必需的经济学、现代会计与财务的基础理论及金融、贸易、投资、工商管理等相关知识,熟悉国内外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国际会计准则,具备在会计事务所、审计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会计和财务工作的能力。具备阅读英文专业文献的能力。
三、学制及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三年(),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两年半至五年)。学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修业年限,延长期不得超过两年。具体规定见《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四、专业主要课程
大学英语、财务管理、统计学、数据库基础、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会计电算化。
五、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全部学习任务,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调整上海市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和学校有关规定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