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务专业(安全检查方向)
(一)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安全检查员等职业岗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纪律作风优、社会形象好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二) 核心课程:法律基础与宪法、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证据学、安全检查实务、刑事科学技术、警察学、警察防卫与控制、警械与枪械使用、警务技战术、刑事侦查实务、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公务员素养训练、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初级)、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中级)等。
(三) 就业方向:参加省内外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安全检查员等相关岗位招录考试;参加国家统一职业资格鉴定,可取得消防管理职业资格证书。面向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企事业等单位,统一安排实习,与就业对接。
原标题: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专业(安全检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