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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2021年08月29日11:54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由学院组织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中提出申请。

(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由学院组织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中提出申请。

(三)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由学院组织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中提出申请。

(四)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

(五)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材料提交学院武装部,审核通过后统一交给资助中心完成相关资助。


(六)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七) 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新生入学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八)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向就读系部咨询。

(九)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学费减免、绿色扶苗等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学生。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可向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温馨提醒:

本资助政策简介后有一份《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这张表在入学前不用填写,入学后辅导员会发正式表给需要的学生。

学院资助中心联系电话:

028-61718145(9:00-16:00)


原标题: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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