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法学方面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实践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研究、咨询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的基层法律人才。
主干课程: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总论、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宪法学、国际法概论等课程。
毕业生近四年就业率:84.09%、85%、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