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上10年确定。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四、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贷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