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为确保我校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志愿填报
五年制高职(3+2)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模式。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根据自己所在盟市,查询公布的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本人的兴趣爱好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必须符合当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中规定的条件。报考蒙语授课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可以兼报汉语授课五年制高职(3+2)的志愿,但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汉语授课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汉语文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下列考生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1.分数(包括照顾分)未达到当次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已被普通高中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二)填报志愿的方式和时间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是我区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信息发布和网报志愿的唯一合法网站。考生通过登录该网站填报志愿。该网站中的“五年制高职网上填报志愿专栏”专门用于发布网上填报志愿公告、补报志愿的招生计划等信息。
每年的8月5日开始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每次只可填报一个志愿。后续填报志愿时间随录取进度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没有中考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继续实行一年两次统一集中录取。其中,正式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10日。正式录取结束后,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安排补录。补录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手续。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信息,以免耽误网上填报志愿。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查看《内蒙古五年制高职(3+2)招生计划》中自己所填报院校及专业的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条件的考生不得填报。
(三)考生须自己及家长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和中介机构填报,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否则后果由本人自负。如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查询。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将已出档考生予以退档。
(四)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凡接到录取通知书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不到相同录取结果的均属违规录取,如在网上查询到录取结果但没有收到相应的录取通知书,要及时和录取院校取得联系。
(五)已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装入《考生档案》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院校。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再统一向各招生院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