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蒙汉授)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从事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教育科学研究人员,其它与音乐相关的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歌曲作法、和声学、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教学法、合唱与指挥基础、形体训练、声乐、钢琴、器乐、手风琴、作曲理论、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即兴伴奏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