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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12月02日11:22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如下: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凡我学院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均属评奖之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规定如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7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元,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按照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所修专业,勤奋学习,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优秀。
      (三)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在下一学年开学初进行。奖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可一次性发给获奖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党、团纪律,而在上一学年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学生。
     (二)上学年考试不及格有重修课程的学生。
     (三)本科学生从第二学年起,未通过国家四级外语考试者(外语零起点学生除外)。
     (四)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以上者。 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学金。

原标题: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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