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财政与税务学院内设财政学系、税收学系、江苏省财税干部培训中心、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含财政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税收征管实验室)等部门。2010 年,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挂靠学院)被遴选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5 年,学院财税治理现代化实践教育中心被评选为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示范中心建设点。2016 年,学院被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委教育工委评选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现有财政学和税收学 2 个本科专业,1个财政学(含税收学)硕士点、1个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财政学科始建于1987年,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含税收学方向),是江苏省早开设财政学本科专业的两所高校(学院)之一,也是全省早拥有财政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两所高校(学院)之一。两个专业也是本校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应用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院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途径,逐步形成了一支教学理念先进、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学院共有 40 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 8 人、副教授 19 人、副研究员 1 人,高级职称的比例占 72.5%;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3 人,占 57.5%;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 6 人,占15%;35 岁以下青年教师 11 人,占 27.5%。学院拥有省“333 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2 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5 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 2 人。学院教师担任了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中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等学术团体理事、常务理事职务,并被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国内一流科研机构聘为特聘研究员或兼职导师。此外还聘请了校外财税领域知名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30多名作为兼职教师。
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与自科科学基金 7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近 30 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财贸经济》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00 余篇,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三等奖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奖励 40 余项。
专业介绍
1. 财政学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经济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系统掌握财税和财会业务技能,能在财政、税务、公共投资、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社会保障等公共经济管理部门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相关领域或岗位,从事财税应用、管理与咨询等工作,富有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国际视野,擅长财政治理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政学、中国税制、公共预算管理、财政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地方财政学、公债学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可在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从事相应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2. 税收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富有持续竞争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宽厚、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系统掌握税收、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税务等公共经济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涉税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检查、国际税收、会计学、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涉税服务实务、税务筹划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还可在中介机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税收管理、咨询和税务会计等工作。
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院自设各类奖助学金一览表
类型 |
金额 |
评选对象 |
精英人才培育奖学金 |
1000元/生 |
第一学年末学分绩点排名 在本专业前 10%,且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平均分数在 85 分以上、CET-4 考试分数 550 分以上的学生。 |
升学深造奖学金 |
1000元/生 |
毕业前收到国内外升学深 造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
“读史研税 济困助学”奖助学金 |
高5000 元/生 |
家庭经济贫困或品学兼优 的学生。 |
京洲联信助学金 (“京洲联信税务事务所无锡公司”捐助设立) |
10000元/生/年 |
品学兼优、立志升学深造的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
“卓成规划设计助学金” (卓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捐助设立) |
10000元/生/年 |
品学兼优、立志升学深造的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
江苏省税务师协会、南京财经大学 税务专业人才奖学金 |
高2500 元/生/年 |
在税务学习方面取得优异 成绩的学生。 |
注:1、具体评选方案见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2、学院设立奖助学金评选方案终解释权归财政与税务学院所有。
原标题: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