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的前身是建于1995年的艺术系,2011年组建成立音乐与舞蹈学院。在24年发展历程中,学院一直肩负培养音乐教学和舞台表演专业人才的职责,秉持“厚德博艺、和而不同”的院训精神,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3个专业,教职工59人,外聘教师7人,在校本科生1019人,教学总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教学资产近1000万元。音乐学专业2007年被教育部列为课程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十一五”期间被评为校级重点专业,“十二五”期间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钢琴》《器乐合奏》两门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
学院为突出实践教学,传承推广民族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搭建广阔坚实的实践教学平台,于2011年成立了“渤海文化艺术团”,并与牡丹江文化艺术中心、雪乡文工团等25家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有效地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学院师生在参加国家级、省市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40余项奖励;编排的民族打击乐《老虎磨牙》、民族歌剧《小二黑结婚》、歌舞史诗《永不磨灭的信念》等剧目受到同行专家的广泛赞誉;现已形成以“舞台”为核心,课堂与课外、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实践教学体系。
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科研成果逐步积累。近5年来,学院教师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03篇,出版著作18部、教材12部,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结项或在研厅局级、省级科研课题和教改项目65项。
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
主要课程
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声乐、钢琴、器乐、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法基础、复调音乐基础、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社会艺术实践等。
专业特色
注重音乐基本素养教育,强化音乐技能训练,培养“德才兼备、德艺双馨、一专多能”的各级各类学校的音乐教师。
就业方向
(一)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二)专业文艺团体演奏、演唱、创作工作人员;
(三)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四)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
二、音乐学专业(非师范):
主要课程
音乐制作、音乐录音、电脑音乐编曲、流行音乐演唱、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节奏训练、合音训练、钢琴即兴弹唱、和声、复调、流行歌曲写作、流行歌词写作、流行演唱作品处理等课程。
专业特色
重视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强化音乐实践技能训练,致力于培养掌握现代音乐制作、演唱技术的复合型、原创性、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
(一)省、市、县级台的音乐采集与编辑、制作人员;
(二)文艺团体的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创作、音乐制作、音乐录音工作者;
(三)文化社区音乐活动的组织、策划人员;
(四)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
(五)音乐电子设备销售人员。
三、舞蹈表演专业:
主要课程
芭蕾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现代舞、中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舞蹈艺术赏析、舞蹈艺术概论、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形态学等。
专业特色
强化舞蹈基本功训练,突出舞蹈表演技能,形成了在校培养与参加公开演出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舞蹈综合素质高、表演能力强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的专业人才。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文艺团体的舞蹈演员和编导、中小学舞蹈教师、文化站(馆)的辅导教师等工作。
四、音乐表演( 器乐)专业:
主要课程
钢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琵琶、柳琴、扬琴、中阮、二胡、笛、笙、唢呐、中西打击乐等专业课程,钢琴艺术史、钢琴教学法、钢琴即兴伴奏、民乐重奏、民族管弦乐合奏、西洋管弦乐合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艺术概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等课程。
专业特色
力求在学习音乐母语的基础上掌握现代音乐的技能和发展理念,形成了在校培养与参加公开演出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集研究、教学、表演为一体,突出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
就业方向
(一)专业文艺团体从事专业演奏;
(二)各省、市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从事演奏及辅导工作;
(三)大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从事音乐教育工作;
(四)大中小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实践演出组织、协调工作。
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一、主要课程
声乐、重唱与表演唱、声乐教学法、声乐艺术史、合唱作品研究与演唱、民族民间歌曲演唱、声乐艺术指导、中外艺术歌曲欣赏、钢琴基础等。
二、专业特色
声乐专业针对性强、技巧高、方法灵活,是在长期教学中总结出的科学方式,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教师可以根据不同音质、音色、乐感、声乐基础,在不同学习阶段,为达到某一声乐的高难度,采用不同的训练方法,是培养艺术专门人才的佳方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专家讲座、公开课、音乐会和学术交流活动,国内外著名专家和歌唱家也经常应邀前来讲学和举办音乐会。
三、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业、电台、电视台及社会团体输送独唱、合唱、歌舞、组合、音乐剧演员和各类音乐编辑及音乐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