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加强新专业建设,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院教育规模和结构以及教学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实际,特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二、专业设置原则
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三)符合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
三、专业设置条件
(一)本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院发展规划,有就业市场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稳定的、便于组织教学的学科基础,有已设相关专业为依托;
3、有专业建设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其他开设专业必须的教学文件;
4、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5、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图书资料、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基本条件。
(二)在原有专业基础上设置的专业方向或新专业,应符合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条件。
四、专业设置程序
(一)申请设置新专业,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根据社会发展和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由学院提出当年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2、相关系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教务处提交设置新专业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3、形式审查合格者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论证。
4、评审结果经院长会通过后,按要求报甘肃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二)申请设置新专业,应向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学科发展规划;
2、增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简要说明设置或调整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3、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按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增设专业的建设规划;
4、拟增设专业的培养方案;
5、其它须补充的问题和情况(包括师资条件、教学设备等)。
(三)增设目录外本科专业,须增加以下材料:
1、专业论证报告(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专业的比较分析);
2、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
3、专业介绍(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主干学科、基础课程、所授学位等);
4、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情况及其他说明材料。
五、专业建设措施
(一)为保证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制定新办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保证按计划引进教师、培养教师,使新专业师资的数量、结构、素质、水平满足教学需要。
(二)为保证新专业建设顺利启动由学院拨付“专业建设启动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新办专业的图书资料等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专款专用,基金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进行,不得挪作它用或变相提成。“专业建设启动基金”的使用和审批由学院统一负责。
六、专业评估检查
为保证专业建设质量,学校将定期进行新办专业的评估检查,检查方式包括:
(一)按《甘肃省普通高校试办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照专业建设现状进行自查、自评;
(二)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组织的新专业评估或学院组织的检查评估;
(三)定期进行新办专业教学质量问卷调查,及时掌握、反馈专业建设信息,分析、解决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原标题: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陇桥学院关于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