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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专业

  2020年04月15日09:31  兰州财经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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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是我国西部地区早开展金融学本科教育的学科点之一。学院下设金融系、金融工程系、保险系、信用管理系。现有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和信用管理四个本科专业。其中,金融学专业是甘肃省省级特色专业,金融学专业、金融工程专业、信用管理专业是“一本”招生专业,金融工程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金融学(含保险)、金融工程学术型和“金融硕士”、“保险硕士”专业型4个硕士学位点。金融学科(含保险学)是甘肃省级重点学科,金融硕士研究生实习基地为甘肃省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学院有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西北金融研究中心”、“2011甘肃金融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平台机构,“中国-白俄罗斯现代金融研究所”、“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信用管理研究中心”和“实践教学中心”等内设机构。《货币银行学》为甘肃省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工程》及《金融风险管理》5门课程为甘肃省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16人(含“飞天学者”讲座教授和“兴隆学者”特聘教授2人),副教授14人,博士学位者18人;有甘肃省2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1人,教育部计划、“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3人,全国性学术团体常务理事、理事15人,客座(兼职)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20人。近年来,学院努力跟踪国内外同类学科发展前沿,并力求形成自身特色,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理论创新研究工作。经过多年的积累现已形成了现代金融理论与政策、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与保险、金融投资、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等在省内有较强优势的专业研究方向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院先后成功举办了“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暨金融风险管理(海峡)论坛”、“中国区域金融论坛”、“中国西北金融高峰论坛”等系列高端学术会议。

 

1.金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商科特色鲜明,具有优秀人格品质、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 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金融领域专业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金融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保险学、金融工程学、商业银行业务实训、证券投资分析实验、国际结算实验、中央银行学、金融中介学、金融企业会计、金融计量学、金融营销学、互联网金融等。

工作适用范围:可在各类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金融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2.金融工程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现代经济和金融理论以及扎实的数学、统计和现代信息技术基础,熟悉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与原理、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和管理、金融资产定价原理和金融风险管理,能够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方法,设计、开发与应用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产品创新、金融风险管理以及投融资等相关业务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学、管理学原理、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市场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保险学、证券投资分析实验、衍生金融工具实验、金融计量学实验、固定收益证券、风险投资学、投资基金、数理金融学、期货理论与实务、行为金融学、信托与租赁等。

工作适用范围:可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类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产品研发、投融资业务、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理财业务等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3.信用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要求,具备扎实的信用管理专业知识、理论素养与业务技能,熟悉信用评估、企业信用管理和国家有关信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信用业务操作技术与数理统计、计量分析方法,并在信用分析与风险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开拓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信用管理业务或从事信用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信用管理学、金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征信理论与实务、信用评级、中央银行学、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度量、信用评估软件应用、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管理、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法规、西方信用制度与实务、信用风险管理、消费者信用管理等。

工作适用范围:可在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部门、各类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4.保险学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社会保障、风险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与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风险管理等实际工作的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法学、保险学、人寿与健康保险、财产与责任保险、保险经营与管理、保险投资学、风险管理、保险会计实验、证券投资分析实验、保险业务综合实验、再保险、保险法、保险营销、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保险精算概论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机构、银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原标题: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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