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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下设法学系、民商经济法系、社会学系和知识产权系,并建有甘肃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甘肃省知识产权研究所和甘肃省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法学研究所、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兰州财经大学工作站、法学院实践教学中心等教学和科研机构。现有法学、社会工作、知识产权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
法学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拥有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点。经济法学是省级精品课程,民商法教学团队是省级教学团队。商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先后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先后建立了兰州市检察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仲裁委员会、庆阳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甘肃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甘肃惠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十个实践教学基地,开设法律诊所等实务课,专门训练学生实务操作的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9人、讲师22人,助教5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人,在读博士7人。专任教师中有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省部级法学专家、国家级法学学术团体理事、甘肃省人大、政府等机构立法顾问等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有14名教师为硕士生导师、有10多人被兰州市仲裁委员会聘请为仲裁员、10多人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18部,出版专著9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其中CSSCI78篇),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奖励12项,获甘肃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2项,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获兰州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奖10多项。
法学院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已确立了“立足西北,面向未来,突出法商特色,强化实践教学,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已经形成了“依托财经类专业,着眼于现代法学的发展趋势,不断改革和完善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务能力培养”的办学思路,以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专门人才为目标。
1.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经济学知识,熟悉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律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税法、金融法、竞争法、房地产法、公共财政学、会计学基础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2.法学(民商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了解国内外民商事法律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各类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会计学基础、电子商务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3.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国际经济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了解国际经济和贸易的相关法律规则以及WTO的基本制度,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业务,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处理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外贸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4.法学(司法会计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会计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法律制度,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各类经济法律实务、会计事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会计学、财务会计、财务会计报表分析、审计学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会计事务所等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经济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5.法学(行政法务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和行政法,熟悉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方法办理行政法律实务的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企业法与公司法、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管理学概论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行政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6.社会工作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社会工作的基本技术与方法,能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从事社会保障、社会行政管理、社会政策研究、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组织形象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人口社会学、社会工作概论、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区工作实务、传播社会学、企业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行为研究、民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区发展与管理、司法社工、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社会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7.社会工作专业(司法社会工作)(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法学知识,熟悉社会调查技能,了解政府部门管理各类社会事务的运作机制、程序与制度,能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和法律方法从事对刑满释放人员、劳动教养人员、未成年犯罪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等工作的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组织形象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区工作实务、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区发展与管理、司法社工、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特别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劳动教养人员、未成年犯罪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等工作的社会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8.知识产权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经济、管理知识,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通晓知识产权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知识产权实务的基本能力,能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总论、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新型知识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双语)、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特别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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