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史地等人文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掌握人文学科教育和科研的基本能力,在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从事人文学科综合课程及相关分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1. 掌握人文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人文学科的基本方法;
3. 具有人文学科教育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标准。
4. 熟悉国家有关人文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人文教育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7.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毕业应修读学分和获得学士学位的要求
毕业应修读 166学分。符合廊坊师范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及有关要求,获得历史学学位。
四、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依学业完成情况可在3-6年内毕业。
五、主要课程
人文科学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通史、世界通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经济学原理、心理学、教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