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预录考生对专业选择的要求越来越高,热门专业志愿集中的现象趋于突出,专业调配工作已经成为院校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为了尽大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意愿,使专业选择成为各专业面向社会需求改革发展的市场信号和内在动力,结合近年来我院新生专业调配的基本做法,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调配原则:
1、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
2、考生专业意愿的满足与各专业招生计划的落实相结合的原则;
3、考生的专业发展潜力与志愿专业的培养要求相匹配 的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
二、调配顺序:
新生专业调配顺序依次为:
1、线上第一志愿;2、线上并列志愿;3、线上调剂志愿;4、线下第一志愿;5、线下并列志愿。
三、调配流程:
1、按专业类别,分类调配。考生类别分为七类:师范理工类、师范文史类、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非师范理工类、非师范文史类。
2、调配时,先将该类考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当年公布的低控制分数线为界,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区段分别调配;体艺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依照上述办法划分区段进行调配。
3、当某专业招生计划大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时,报考该专业的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应完全满足志愿,有口试、听力、徒手画等专项考分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剔除。
4、当某专业招生计划小于报考该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时,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配满额或85%为止,其余考生只能按并列志愿在同档次的其他专业调配。
5、并列志愿所报各专业是平等的,但应尽可能优先考虑调配靠前志愿。
6、并列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直接调配进入未调配满额的热门专业时,应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成绩分布区间,划定主科单科成绩线,该主科成绩线一般应高于热门专业第一志愿调配考生主科成绩的平均线。
7、报考考生缺额较大的专业,应根据考生意愿,按照学科关联度,直接调配到专业性质相近的专业,填报了“不允许专业调配” 栏的考生,学院招生部门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力争使各专业招生计划得以落实。
8、根据上述原则,考虑到每年生源的不同状况,专业调配时可制定具体细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具体操作。
四、调配复核:
1、专业调配完毕,形成专业调配预案后,应约请各专业负责人审核,招生部门与院(系)沟通完善调配方案。
2、专业一旦确定原则不得调转,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己分配专业的,应由调出与调入院系负责人联署书面意见,招生就业处批准调转,除此以外的任何专业调整均无效,学籍建档不予确认。
3、招生部门依据专业调配后确定的电子库档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确认等入学手续。调配完毕应及时进行库档分析,形成生源情况报告,转交教务部门和各院(系)。
4、入校后专业调整事项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办理。
五、调配纪律:
1、招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从学院发展的大局出发,以满足考生意愿和完成分专业招生计划为目标,依章依规办事,防止干扰,公正处事,严守纪律。
2、专业调配要细致扎实,尽可能逐一满足考生专业意愿,专业调配要实行严格的请示汇报制度,不得擅自调配。
3、专业调配工作接受师生及考生监督,接受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