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一)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具备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优秀的化学教师和能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二) 主干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基础、结构化学、化学教学论等。
(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化学、化工、制药、材料、食品、环境保护等科研院所、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产品开发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