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须知---菏泽建设学校自律规定
为树立新时代学校学生良好形象,培养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着装整齐,仪表端庄
1、按要求统一、规范地穿着校服,不穿奇装异服,不追求时髦。
2、男生不蓄胡子,不留长发、怪发或剃光头,不染发;女生不烫发、染发,不化妆,不穿高跟鞋,不留长指甲。
3、不佩戴任何首饰或其它违禁物品。
4、不穿拖鞋在校园逛荡。
5、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二、正确佩戴校章胸卡
1、校章一律佩戴在胸前左上方,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确佩戴。
2、妥善保存好校章,不得在校章上乱涂乱画,
3、不得将校章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仿冒校章。
5、校章遗失或损坏者,应及时向政教处登记,并办理补发手续。
三、谈吐文雅,文明礼貌
1、举止斯文,不骂人,不说粗话、脏话,不变相发泄或大吼大叫。
2、尊重教职工,见面主动问好。
3、同学之间团结互爱,友好相处,不欺侮弱小,不诽谤他人,不互相猜疑,不叫侮辱性绰号。
4、遇见外宾或来访客人,热情礼貌,彬彬有礼。
5、未经允许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不偷看他人日记,尊重别人的私隐。
四、讲究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1、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饮酒。
2、不乱倒残饭剩菜,保持宿舍、食堂卫生。
3、不乱扔纸屑、果皮、纸巾等杂物;保持学校环境卫生。
4、不乱涂乱画。
5、不践踏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