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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

  2015年05月29日17:29  华中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校研[2006]34号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原国家计委批准(教高[2001]6号)的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02]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考生可不限制工作年限。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理、工科专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没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3、较系统地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二)报名方法

考生到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或与学校签署办学协议经学校授权的报名点报名。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从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网页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承诺书一份。

软件学院负责统一编制与发放考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软件学院在每次考试举行前,提前10个工作日将考生名册、考试费用等汇总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办理。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首先自审报考资格。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能按时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或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软件学院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不得接受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报考,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资格审查材料由软件学院存档备查。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学校资格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国务院学位办将采取通报或停止招生等处理措施。

二、考试工作

所有考生须参加由华中科技大学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一年举行两次,上半年一般于六月底进行,下半年于十一月底进行。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专业综合和面试。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计入考试总成绩。

英语、数学考试大纲可参照当年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的考试大纲;专业综合考试重点是考核考生对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软件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从事软件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并包含一定比例的专业知识考核。

2、命题

命题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语学院、数学系及软件学院分别成立命题小组,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有子女或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命题工作。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命题人员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前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试卷采用A、B卷形式,由研究生院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A、B卷试题相同的分数不得超过10分。任一份试卷与前三年考试的试卷试题相同的比例不得超过10%。命题人员命题时应同时确定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打印试题用A4纸,小四或四号字,题目之间不留答题的空格,考生答题使用专用答题纸。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核对,防止差错,在每次考试举行前提前10个工作日密封后交研究生院

3、考场布置

校内考场由软件学院提供和布置,校外考场由办学点提供和布置。考场要求是正式教室,每个考生前后左右有足够间隔,座位上张贴考生考号,每个考场一般不超过40名考生。考场应在考试前一天布置完毕,并组织考生熟悉考场位置及考试注意事项。

4、考场管理

学校对每个考点至少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其中一名由研究生院选派,另一名由软件学院选派。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人员职责。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当场将答卷密封并签字。各考点监考教师须于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考试答卷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

5、阅卷与成绩登录

研究生院负责将考试答卷密封装订后发给相关院(系、所)进行阅卷。阅卷教师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并将试卷与成绩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答卷的拆封、成绩登录等工作。

6、面试

面试由软件学院负责组织。面试小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软件工程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可考虑邀请企业专家参加。面试中应重点考察考生从事软件工程领域专业的能力与潜力,包括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5个方面,每个方面不得少于一个问题。面试应使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面试考核本,如实记录面试问答情况,并由面试小组长在面试考核本上签字并评分。软件学院负责将考生面试成绩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三、录取

软件工程硕士录取名额及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定。学校根据考生课程考试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由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的特点和方式不同,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在职攻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正式录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及成绩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华中科技大学

 二○○六年九月一日


原标题: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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