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2008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等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复试方案如下:
一、风景园林硕士
二、公共管理硕士
联考总分 | 综合知识 | 外语 | 公共管理基础 |
170 | 40 | 35 | 75 |
三、公共卫生硕士
联考总分 | 流行病学基础 | 社会医学 | 外语 |
136 | 30 | 30 | 34 |
四、法律硕士
五、教育硕士
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40分。
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各招生院(系、所)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与第二阶段考试,具体事宜请咨询报考院(系、所),合格考生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招生院(系、所)务必于 2月 1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与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报送研究生院。
招生院(系、所)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报考条件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研 究 生 院
2009.01.10
原标题:华中科技大学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等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复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