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出了“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郑重承诺。为保障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的学习、生活需要,我校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从各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了“奖、勤、助、贷、补、减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措并举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以及省相关规定,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差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9月份)启动评审工作,学生可通过学院进行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面约占我校在校学生总数的4%。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9月份)启动评审工作,学生可通过学院进行申请。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2000、3000、4000元三个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我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9月份)启动评审工作,学生可通过学院进行申请。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学生奖学金
学生奖学金包括学生优秀奖学金、周恩来奖学金和单项奖,由学校预算划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学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为:
奖学金等级 | 奖学金标准 | 评定比例 |
一等 | 1000元/次 | 5% |
二等 | 500元/次 | 10% |
三等 | 250元/次 | 20% |
周恩来奖学金:每年评一次,获得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
单项奖标准: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0元 | 500元 | 300元 |
省 级 | 500元 | 300元 | 200元 |
(六)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是由企业或个人在我校捐资设立,意在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激励学生努力进取。
社会奖助学金实行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资助方认定的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社会类奖助学金的资助年限和资助额度按资助方相关规定实施。
社会奖助学金目录
捐赠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一、奖学金 | |||
淮师校友 | 泉海奖学金 | 5000元/年·生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周本淳及其家人 | 周本淳奖学金 | 4000元/年·生 | 文学院各类学生 |
淮安市六仁律师事务所 | 六仁奖学金 | 500元/年·生 | 法学院各类学生 |
佳一教育集团 | 佳一奖学金 | 1000-3000元/年·生 | 数学、外语、文学院师范生 |
淮师校友 | 卧尔康奖学金 | 500元/年·生 | 化工学院各类学生 |
二、助学金 | |||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 伯藜助学金 | 5000元/年·生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淮安市福彩中心 | 福彩助学金 | 3000元/年·生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淮师校友 | 卧尔康助学金 | 1000-3000元/年·生 | 化工学院经济困难学生 |
光剑律师事务所 | 光剑助学金 | 1000元/年·生 | 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 |
淮安市六仁律师事务所 | 六仁助学金 | 500元/年·生 | 法学院经济困难学生 |
江苏教育基金会 | 圆梦助学金 | 6000元/年·生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流程:
(1)每年4月份,江苏省生源持由学院打印的《江苏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外省生源要咨询当地资助管理机构,按照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当年暑假前办理相关手续。
(2)9月份开学后,外省生源学生携带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录入回执截止时间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准)。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我校现有勤工助学岗位300余个,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有1000余人。每年9月和3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会举行勤工助学申请和招聘,需要的同学可以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平时根据工作需求不定期也有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招聘。每月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具体岗位确定,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根据工作时间而定。学生到校后可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勤工助学招聘的相关通知,以及资助中心网站的通知递交勤工助学申请表和课表,相关招聘部门面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九)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对通过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资助后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学生,视其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十)学费减免(补偿、代偿)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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