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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招生问答

  2014年04月06日09:38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招生问答

1、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是一所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2、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定位为以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培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校训是“明志、博学、修身、力行”,办学的目标是努力将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建设成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相配套、特色明显、专业优势突出、居国内同类院校前列的高等学校。

3、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颁发什么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由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4、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今年按什么批次招收学生?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2在福建省、山东省、山西省、广东省、上海市、内蒙古按本二批次录取,其他的招生省份按本三批次进行录取。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学院国标代码为13115,省标代码详见各省的《高招计划本》。

5、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在什么地方?具体路线怎么走?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与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理工学院等多所高校比邻而居,学术氛围浓厚。其北临厦门动车北站,东跨集美大桥、厦门大桥直通厦门市中心,与厦门机场仅有10分钟的路程,西北接福厦漳高速公路。校园四周集美大道、孙坂南路、城市快速道纵横发达,公交车、BRT站点紧靠校门口,交通出行极为便捷。

交通路线:

①从岛内出发,经厦门大桥――福厦高速路方向――坂头出口下,左转孙坂南路――厦门工学院;经集美大桥――集美大道――厦门工学院;经集美大桥――福厦高速路方向――坂头出口下,左转孙坂南路――厦门工学院;

公交车:954路、929路、909路,935路

②从岛内出发,坐BRT至中科院BRT站点下,步行至厦门工学院。

③沿福―厦―漳―诏高速公路,出厦门收费站沿坂头出口下高速,沿孙坂南路至厦门工学院。

6、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师资队伍如何?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依托华侨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学科专业优势,共享华侨大学优质的教学资源,引进优秀的教学、管理人才,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构建高质量的专业课程,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师资由两部分组成:

①专任教师:从华侨大学各学科中挑选出的优秀教师和面向社会招聘的各学科优秀人才。

②特色教师:企事业单位中富有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7、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2年设置哪些专业,招生人数有多少?

答:目前学院设有7系15个专业: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专业、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土木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建筑与城市规划系(建筑学专业);商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软件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以正式公布为准。

8、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如何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有哪些主要的规定?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加分处理办法: 学院执行各个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确定专业。

4.专业确定办法: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5、考生入学一学期以后,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允许转专业一次。

6、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9、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何要求?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10、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对考生的外语语种有何特殊要求?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各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11、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2012年的收费标准如何?

答: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为:

1、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17000元;

2、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子技术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每人每学年17000元;

3、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每人每学年18500元;

4、软件工程(动漫与数字媒体技术方向),每人每学年20000元;软件工程(含数据库应用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网络与通信软件技术方向),每人每学年18500元。

5、厦门工学院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6/间,按每人每学年1500元收取。

注:上述费用,按省物价部门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12、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规模怎样,教学设施如何?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校园占地70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已完成32.5万平方米的建筑及教学、生活和实验室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厦门工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教学实验设施先进。图书馆可藏书120万册,现有图书30万册,另有电子图书100多万种;期刊2000多种,另有电子期刊近万种。建有学术报告厅、音乐厅、学生交流中心、校史展览馆。教学楼内除普通教室外,还设置有阶梯教室、制图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都可进行多媒体教学。实验室设备先进完善,已建成工程图学、大学物理、材料力学、化学和电工电子等实验室。

 

13、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生活条件怎样?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学生住宿条件舒适,学生公寓 6 人/间,每间宿舍配有空调、热水器、电风扇和电话机,每人配有一个计算机网络接口。学生公寓内还配有洗衣房、开水间及聚会、休息、交流的共享空间。公寓园区内设有配备中央空调的学生餐厅,并布置有学生商业街,引进银行、超市、邮局、餐饮和各类店铺等服务机构,打造学生休闲、购物、美食一体化的生活服务中心。公寓园区附近是体育中心,有400米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室外篮球场和室内游泳池馆、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等运动场所。

14、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1)凡高考总成绩名列福建省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被录取报到者,奖励人民币8万元。

(2)凡高考总成绩在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被录取报到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

(3)凡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线下10分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被录取报到者,按高考总成绩排名,文科第1至第3名和理科第 1 至第5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文科第 4 至第 6 名和理科第6 至第 10 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

(4)思想政治品德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我院新生,凭相关证书证明,奖励人民币2万元。

①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教育部规定的五大学科竞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②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③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项者。

(5)思想政治品德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我院新生,凭相关证书证明,奖励人民币1万元。

①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教育部规定的五大学科竞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省赛区二等奖。

②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

③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6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且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含二级)。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1项。

(6)被录取报到的我院新生同时符合第(1)至第(5)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高的一项奖励。

(7)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设立“李德文奖教奖学基金”,每年向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奖学金。

15、问: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的助学政策有哪些?

答: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并支持学生勤工助学,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学业。

 

 


原标题: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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