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993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对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报省教育厅审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2),于12月16日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2份及业绩材料(包括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请附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A305办公室(原件审验后退还,复印件暂不装订),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
附 件1:河南工业大学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对象名单
附 件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附 件3:业绩材料清单
附 件:1-3.rar
人事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