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学科门类: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国际、国内社会政策及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了解各级政府在各类社会事务方面的运作机制,能在民政、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服务、项目评估、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临床社会工作、社会机构运营以及社会福利行政等方面的主要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将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应用于各种人群和场域,服务于有需要人士的生存和发展。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社会工作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核心价值观及主要伦理准则;
2.掌握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研究、社会政策倡导等基本技能;
3.能灵活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多种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性服务。
4.掌握社会政策分析、社会问题调查及社会服务开发等方面的方法和技术;
5.具有开发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社会服务、运营社会服务机构的基本能力;
6.熟悉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规;
7.了解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前沿理论和应用前景;
8.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
核心课程: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保障概论。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社会工作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研究、社区社会工作实验、认识实习、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