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问答
1.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对象是什么?
答:免学费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享受免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3.免学费标准是什么?
答: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原标题:邯郸市第二职业中学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问答